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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毕业生档案寄送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4日 10:56

各位2016届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毕业生:

由于机要局不再收寄大学生档案,为保证档案安全转递,避免档案寄递过程中的丢失,经学校研究决定,从今年起毕业生档案全部由学生本人自领,自行寄送。档案材料内容如遗失,无法再补,请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一、档案7月1日发放,要求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二、自带档案不等于自留档案,领取档案后需要及时寄送给签约(升学)单位或当地人才中心等单位,以防档案丢失。

三、多数档案接收单位不接受档案自带,需要通过EMS等方式寄过去(具体寄送方式需自行联系接收单位核实)。

四、档案邮寄时档案袋上不能手写个人姓名等信息,档案袋下方有印有“中北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的单位名称,一般情况只需添加“综合办”三个字即可。如果使用邮局ems,有高校专用袋,运单上的寄件人写“中北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综合办”,不写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写自己的。

五、档案接收单位的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方式务必核实清楚,以免对方无法接档,造成档案丢失。

六、部分研究生录取院校需要将调档函上的录取单位、姓名等信息剪下后贴在档案袋上,此项工作需要本人领取档案后根据院校情况,自行裁剪,粘贴。

七、若档案接收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请及时与招就处沟通,确定寄递方式。

八、请认真保管好自己的档案,严禁私自拆封档案,否则后果自负。

九、档案转递过程中,确实非人为因素造成档案密封破损,经学校审查后,可进行补封。

十、档案寄送的EMS等单据注意留存,关注档案寄送状态,两周后及时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核实对方是否收到档案。

招就处档案事宜咨询:3921780(主楼704)

招就处改派事宜咨询:3922039(主楼721)

学院就业办公室:3557336(文韬4号楼105)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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