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各班: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 , “国家励志奖学金”旨在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本专科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了做好评审工作,请我院各班按照下列条件认真组织评选。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 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参评条件:按照《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中的条件执行。
3. 名额分配:每班推荐2名,如本班符合条件的不足2名也不可替补。
二、报送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材料于9月20日(仅限1天)上报至邢老师。
三、评选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班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报本学院文韬4号公寓楼109办公室。
2、班主任全面负责审查申请同学的资格及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召开班会,班主任及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小组全面负责审查申请同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申请内容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向全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3、各班困难学生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报送时间将提交材料统一上报。
4、学生科对各班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学生处。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上一学年成绩单一份及上一学年所获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原件; (学院审核时可提供本人在学工系统中查询的成绩单,由班主任审核签署意见证明成绩属实;所获荣誉证书原件装入档案袋,并将证书明细标注在档案袋封皮上)
(3)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一份;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诺书一份;
(5)写一篇以自己为主人翁的记叙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注: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wuyuanqingongbu@163.com;
五、入学以来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陈建华一等奖学金,不得参评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1)受校、院级处分者不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2)在学生出勤查课受到全校通报批评,因旷课、夜不归宿、宿舍安全卫生等检查中有违纪行为的均不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各班要按照评选要求严格审核,在初审名单表的备注中严格填写召开的班会时间、班会地点、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及小组成员的宿舍号。
(4)申请参评人员要求签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无违纪处分,符合我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不拥有或使用高档消费品,不在校外租房,不经常外出旅游,不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提供的评选材料真实,本人愿意接受任何检查,如有违背将按照《中北大学学生手册(2016版)》中《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2款在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撤销处分等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者,给予记过处分。
(5)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文件执行,不允许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私分、充班费、以各种理由聚会等违规使用行为,确保助学金的正确使用,对于违反规定的将取消其奖励或者受助学生资格,已经发放的奖助学金将予以追回。
备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初审名单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诺书直接从我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