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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16日 20:12

我院各班: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我院2015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积极宣传贯彻执行。

一、关于2015届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1.毕业生确认申请:

(1)网上申请:

1)2015届开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务必于6月22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 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要求信息填写完整,城镇居民要填写至某小区某单元某房间;乡村具名要求写到村某组或某号。填写不完整者 不予审核通过。

2)填写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2)纸质版确认:学生处将下发各学院2015届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我院将集中组织签字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飞信形式或宿舍楼下通知告知。各班务必要确保2015届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全部进行网上毕业确认,并在纸质毕业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3)注意事项:贷款学生需牢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尤其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后要及 时登录系统修改相关信息。遇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直接致电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者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名单请在附件中查询。

2.有关展期的办理:

2015年秋季需要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在进行毕业确认的同时,要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进行还款计划变更,以便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二、关于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

1.关于申请额度。

学生可以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根据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学生贷款额度不超过学费住宿费标准总和。

2.关于申请材料。

(1)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学生需加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

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3)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2)续贷申请材料:

1)续贷申请注意事项

1学生在申请续贷时,只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preapply),填写“续贷声明”。

2“续贷声明”包括在校学习情况,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字数在150-200字之间,不填写续贷声明的或者声明只有一句话的,审核不予通,同时续贷也不予成功。

3完成续贷声明后,打印出《贷款申请表》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贷款申请表》无需学校盖章。

2)办理续贷所需材料: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学校或村镇单位盖章);

2学生证及借款学生身份证的复印件;

3上年合同复印件。

3.回执录入时限

从2015年起,9月30日之前若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没有收到申贷学生的高校录入回执,将自动视作该学生放弃本次贷款申请。请学院各班必须在9 月25日之前将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收齐,交到院学生科。逾期不提交回执的,责任自负。为防止提交过程中出现疏漏,请贷款学生在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时应将 《受理证明》复印留存。

4.未毕业学生至少登陆两次开行系统

在校未毕业的开行贷款学生每年至少要登录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以上,并进行信息维护。如未登录2次以上的,续贷会出现问题或审核不成功。

三、关于非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

我校部分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并非开行经办,因这些省份的生源地贷款政策各有差异,来自这些地区(北京、河北、黑龙江、浙江、厦门、宁波、福建、上 海)的学生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请及时向所在地经办银行或者资助中心咨询,准备好所需申请材料,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提出申请,办理签约手续。

附件一:高校就读证明生源地贷款

附件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2015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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