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各班:
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2022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
1. 优秀毕业生评选依照《中北大学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11]16号)有关规定进行。
2. 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3. 在校期间无处分。
4.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5. 评选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2022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复印优秀荣誉称号证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由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申请学生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于学生科;纸质版材料包含:①《2022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三份);②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③个人事迹打印版一份;电子版材料包含:①个人事迹电子版一份;②个人生活照、证件照(红底一寸),像素均要大于1M;以上纸质版材料请在4月30日前上交至科学楼B座1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班级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命名打包发送至149683447@qq.com。
特别说明:如申请同学的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四、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 4月15日—22日,班级依据《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2021年9月)开展2022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并在4月22日前对班级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2. 奖学金评选依照《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2020]11号)有关规定进行。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4. 2021/2022学年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5. 申报流程:
前期工作:各班请在5院评优群文件中下载《综合素质测评班级用表》,上报各班测评结果;于4月22日下午6:00前将班级测评结果上交发送至149683447@qq.com,后续集中各班代表对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交叉检查,审核测评过程符合规范的班级、专业可以进行综合素质奖学金的申请工作,不符合规范的班级返回进行整改。测评结束后,学院对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进行公示。
上交纸质版材料:《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自评表》、《综合素质测评各模块分数及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要求自评表及汇总表中要有本人、班主任、评议小组的签字;(因部分同学还未返校,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群里后续通知)
上交电子版材料:《综合素质测评各模块分数及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22日下午6:00前发送至149683447@qq.com。
奖学金评选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根据学院评选细则,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班级组织填写《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汇总表及奖学金等级申报表》上报学院,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特别说明:申请同学如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五、单项奖学金
(一)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赛事定级:在“红色太行”网站公布《2021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
2.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申请及审核:5月5日前,毕业生携带《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证书复印件1份至科学楼B座103办公室进行申报。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签字后的材料报至学生处管理办。
(二)论文及专利评选安排
1.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1.10.1—2022.5.1之间。
2.个人申请:5月5日前,申报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同时向学院学生科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刊物退回)。
(三)文体活动奖
文体活动奖申请流程及要求,与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相同。
(四)特殊荣誉奖
5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上交至学院科学楼B座111办公室,由学院评审小组审核。
(五)学业进步奖
5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报学院学生科。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奖励学年学分绩点较上一学年提高1.0以上,或学习成绩班级排名较上一学年向前进步班级总人数的30%。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1、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2)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3)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4)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5)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6)非毕业生在9月份申报单项奖学金。
2、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科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