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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19:09

我院各班: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脱经济问题的困扰,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工作将通过不断改革与健全,给予贫困生更多的困难资助。为规范我院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管理工作,请各班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指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本次认定主要面向2017级新生,对于在校生中出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需要认定的一并认定。

2、认定机构:认定评议小组。各班成立以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代表( 要求包含各个宿舍)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

3、认定的基本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靠亲友或社会优先资助的孤儿;

2) 来自单亲家庭且无经济收人、或收入较低,难以维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家庭成员中因上学等消费人口较多,父母年老多病(凭病历卡,症断书等证明)或身体残疾(凭当地市、县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基本无劳动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

4) 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子女,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

5) 城乡家庭低保子女(凭当地核发的低保证);

6) 来自农村家庭且家庭成员中无青壮劳动力;

7) 来自城市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当地民政部门已经认定(凭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明》);

8) 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

9)不测因素(自认灾害,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突发特殊困难的学生(凭当地政府县民政部门证明、诊断书、病历卡等证明);

10)学院学生工作组认定的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认定等级与标准:

特殊困难: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家庭无固定经济收入,人均收入低于太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要特别关注: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孤儿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3)低保家庭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烈士及优抚对象子女;

(5)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变故致贫的学生。

一般困难: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措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学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

5、具体的认定事宜:

1)学生填写《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只要能说明家庭实际情况,有一个公章即可)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者贫困证明。被推荐同学必须如实填写《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得虚报、谎报表中的数字材料,否则将根据《学生手册》2013版《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第二十二条予以处理。

2、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具体认定条款,认真组织评议工作,填写《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结果报告》,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名单(各班必须认真评议,对本班的困难等级做出划分),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进行审定。

3、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尤其是对认定为特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进一步核实。经过核实,确需调整的,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确定,并做好相应记录。

4、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5、对于家庭经济情况有所好转的同学可以申请退出贫困生,如有违反《中北大学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出,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其贫困生资格!

6、注意事项:

(1)、需提供的材料:

个人:

1)《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贫困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家庭经济困难证书复印件(认定基本条件中所涉及到的证书);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诺书》。

班级:

1)《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一份》(含电子版);

2)《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一份;同时各班级将所涉及到的电子材料以文件夹的形式发送到邮箱:wuyuanqingongbu@163.com(文件夹以班级命名)

纸质材料装订顺序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个人材料(顺序:《中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诺书》、贫困证明复印件及家庭经济困难证书复印件)。

(2)、材料上交:

1)14、15、16级班级于10月9日上午9:00—下午21:00将本班材料送交到文韬4号楼109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到wuyuanqingongbu@163.com

2)17级新生班级于10月15日上午9:00—下午21:00将本班材料送交到文韬4号楼109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到wuyuanqingongbu@163.com

另: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承若书》、《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及《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报告》到院网站下载并用A4纸打印。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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