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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五届“中北奖章”“校长奖章”选拔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11:16

我院各班

“中北奖章”和“校长奖章”作为我校授予学生集体和个人的最高荣誉,是彰显我校育人成果、展现中北学子卓越风采的重要载体。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实现“选树一个榜样,带动影响一片”的育人实效,学校即将启动第十五届“中北奖章”“校长奖章”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评选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号)文件规定执行;

2.“校长奖章”评选的基本条件中“学分绩点”指平均学分绩点;

3.根据学科特点,本次评审的校级评审环节将采取分组评审的方式,具体办法将于校级答辩前公布。

二、评选流程及日程安排

1.自主申报:学院广泛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级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院级评审:学院推荐候选人和班级(各不超过3个)。学院通过微信、网站等多种途径对提出申请的优秀个人、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评审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

3.学院推荐:学院于111018:00前将拟推荐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303室;

4.校级初评: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网络宣传展示,并根据学院推荐意见组织校级初步评审会,确定候选人和班级(各30个);

5.终评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校级评审答辩会候选人(班级)进行现场汇报答辩,由评委现场投票确定最终获奖结果;

6.公示确定:学生工作部根据校级答辩结果,对拟获奖班级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并按照相关文件予以表彰奖励。

三、材料上交要求:

1、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一页完成;表格中的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基本条件和提升条件见《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号)文件

2、事迹材料一份,按照《相关表格》中的要求完成;

3、个人清晰照片3张;班级清晰照片2张;要求像素高,大小至少在1M以上;

以上材料打包以“班级姓名XX奖章申请”命名打包上交,学院收取材料时间截止到115日下午180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49683447@qq.com,纸质版材料上交至科学楼B103办公室邢老师处。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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