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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之星”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5日 16:0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主动适应时代发展与青年需求,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通过采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从各个方面,挖掘学生身边的典型,树立可敬、可学的榜样,使先进典型更加贴近时代、贴近学生,提高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切实发挥典型引路、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形成积极上进、健康阳光、刻苦勤奋、励志成才、乐于助人、勇担重任的时代风尚,促进优良学风、校风与和谐校园建设。

二、评选项目

  公益之星、党员之星、学业之星、创新之星、实践之星、干部之星、文体之星、自强之星、全能之星。

三、评选对象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北大学学生手册的各项规定);

3、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具体条件

1、公益之星

1)热衷于爱心公益活动,为人正直善良、团结友爱;

2)积极为爱心活动献计献策,积极组织、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事迹突出;

3)积极帮助、关爱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人。

4)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积极参加捐资活动、扶残助残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广泛认可和较高的赞誉。

5)在扶贫、助学、支教、志愿者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参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组织或团队。

2、党员之星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鲜明的政治立场,宗旨意识强。 

2)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组织领导,在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等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党组织各种学习和各项活动,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积极建言献策。 

4)有良好的道德操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一心为公,集体荣誉感强。能积极帮助其他党员和群众共同进步。

3、学业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

2)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9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

3)学习成绩连续一年以上班级专业排名前5%(综合素质测评)以内;

4)至少获得过一次综合素质一等奖学金。

(5)大三、大四学生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者优先。大二学生英语成绩在80分以上,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者优先。

(6)在与专业学习相关的知识竞赛、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或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论文者优先考虑。

4、创新之星

创新之星的评选需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两项:

1)在校级组织的科技或创新类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三次;

2)在省级组织的科技或创新类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两次;

3)在全国组织的科技或创新类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一次;

4)在教育部或相同机构承认的国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同等条件下,有科技发明或发现的专利者优先考虑。

5、实践之星

1)积极组织或参加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及其他社会活动;

(2)在实践活动中锻炼成才且成效显著,在学院、学校或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

6、干部之星

1)担任学校、院系、班级等团学组织学生干部;

2)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

3)在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组办单位的嘉奖或认可;

4)所在团学组织或学校认可的学生组织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7、文体之星

1)在文艺、体育或艺术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2)积极组织或参加校内外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或竞赛;

3)所在团队或个人在国家级、省级、校级(含校级)等各类单项比赛中表现突出。

8、自强之星

1)因个人自身或家庭原因,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都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执着的精神;

2)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3)没有优越的条件却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在同学中有较强的认可度;

4)学习成绩良好,在班级综合测评10%以内。

9、全能之星

(1)本专业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不低于专业20%;

(2)通晓中西、博学多才、跨多学科、多专业,博采众长,才艺爱好广泛,且取得一定成绩;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具备其他三个及以上“学生之星”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生之星评选:

1)违反法律法规、校纪,受法律法规处理或受到校纪处分者;

2)必修课程有不合格者。

五、学生之星评选程序

1、申报人于3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将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之星申报表(纸质版)、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文稿(已发表)、证明的复印件交到学生科(院楼103室)并在线填写学生之星申报表(电子版)。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班级班主任和班干部组织进行推荐评选,由学院学生科成立评审小组,经过评审组认真评定,最后评选出学生之星

、奖励办法

  学生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评上的学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有关事迹在学院宣传栏、网站等媒体中公布;并作为以后评选省、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科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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