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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最开放”留人政策 每年吸纳10万大学生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23日 19:32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汉就业,日前,武汉市对现有的一系列“留人”政策进行梳理、补充后,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汉创新创业的意见》。其中,首次把职业院校毕业的技术人才纳入先落户后就业的范围。“相较于15个副省级城市,武汉的政策是最开放的,对高校毕业生敞开大门。”武汉市人社局负责人称,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希望每年能吸纳10万名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创业,争取5年后,大学毕业生占到武汉市城市人口 比 例 的 10%-20%。

取消多项落户限制

《意见》表示,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均可在武汉落户。户口可落入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亲朋好友家中,或是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均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可以在市内正常迁移。

此外,武汉市还取消了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改派手续。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也被取消,在办理人才流动(调动)手续时,不再把转正定级手续作为必备材料。不管第一份工作是什么,工龄都是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开始计算。

技术人才可先落户后就业

为了吸纳名校毕业生来汉,“985”、“211”等重点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来汉发展,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据介绍,这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与武汉市人才中心签订协议,由人才中心帮其落入集体户,等其就业后可迁走。

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同样吃香。在职业技术学院取得初级、中级技能资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职业技术学校汽车、钢铁、石化、物流等紧缺型专业的初级专业技能毕业生,也首次被纳入先落户后就业的激励政策范围内,可由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纳入集体户口管理,2年内免费托管档案。

此外,为引入海外留学人员,武汉市还成立了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来汉创业、就业的留学人员,均可凭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户。

每年资助百名博士生

为留住高端人才,武汉市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导向的博士人才提供为期3年、每月最高2000元的政府资助。今年起,每年的资助名额扩大到100名,是往年的两倍多。

博士人才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向人社部门提出资助申请,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博士人才便可获得资助。“给博士一张银行卡,相关部门每月会按政策给卡里打钱。”武汉市人社局称。

近几年,武汉市每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平均3000多人,留在武汉的有1000多人,其中有70%的博士在企业就业。此前,我省共对655名年轻博士进行过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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