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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22日 11:06

我院各班:

根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名额分配: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6人;

三、参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10%(含10%),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体能测试成绩良好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

2.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专业10%以后,专业30%前的同学,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中北大学为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发表《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试行)》(校科〔2020〕1号)规定的T类、A类、B类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C类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性专业学科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与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以中北大学为单位,以第一申请人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获得专利授权(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须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须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3、原则上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参评不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评议,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签字,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被推荐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班主任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的原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写明内装获奖证书的明细,于9月23日晚6点前报邢老师处(学生公寓109办公室)。

班级评议小组要求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原则上每个宿舍至少有一名学生代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即申请参评的学生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2、学院学生科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由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学生处。

3、学生工作部(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由本人提供从学工系统中导出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一份(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字);

3、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纸质版一份。

5、班级评议结果公示截图一张。

请将所提交的材料以档案袋的形式封装,封皮上标明所装材料的内容,左上角注明申请人班级、姓名及联系电话。

六、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样表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

3.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样表和《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从院网站附件中下载。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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