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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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纪学生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24日 09:34

我院各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2017]1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解除学生行为违纪处分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除对象:因行为违纪受到校级(院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处分考察期满且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在读本科生。

(因考试违纪受到的处分的同学,不在此解除范围内。)

二、解除办法: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试行)》执行。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2019年4月24日至5月8日,处分到期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学生科递交解除处分申请书、2000字手写思想汇报(并附班主任意见);毕业生同学递交材料请在5月8日前上交至文韬公寓4#103办公室邢老师处,其他年级同学请将申请表电子版、思想汇报手写版的高清照片以及其他参加其他各项集体活动的佐证材料的电子版集中打包以班级+姓名命名于5月6日前发送至149683447@qq.com

2、学院审核:5月8日至5月13日,学生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由院领导审核签字;

3、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科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管理办,学工部将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

四、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安排递交申请材料,过期概不受理。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解除处分申请书请注意区分校级处分还是院级处分。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科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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