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各班:
根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名额分配: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10人 ;每人每年10000元。
三、参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特别突出。
(二)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 10%(含 10%)的学生;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体能测试成绩良好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专业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3.赛事、荣誉称号、奖学金等获奖时间应在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5年 8 月 31 日之间。
4.原则上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参评不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评议,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签字,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被推荐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班主任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的原件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写明内装获奖证书的明细,于9月19日晚6点前报邢老师处(科学楼B座103办公室)。
班级评议小组要求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原则上每个宿舍至少有一名学生代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即申请参评的学生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2.学院学生科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由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学生处。
3.学生工作部(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由本人提供从上一学年成绩单一份(15号教学楼自助打印机打印);
3.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纸质版一份。
5.班级评议结果公示截图一张。
请将所提交的材料以档案袋的形式封装,封皮上标明所装材料的内容,左上角注明申请人班级、姓名及联系电话。
六、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样表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
3.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7日